真實的柳永哲,極其可怕、殘酷和黑暗。
成為殺人犯之前,柳永哲的人生一塌糊涂。
他的家庭條件不算好,高中時還因為適應不了學校生活而退學。
退學后的柳永哲四處打工,他干過攝影、技師、船員、餐廳服務員……
從1988年開始,他多次因為盜竊而入獄。
22歲那年,柳永哲結婚了,夫婦倆還生了個娃。
為了有更多的收入,柳永哲開始冒充警察進行敲詐。
有違法經營行為的娛樂場所、賣非法淫穢物的攤主,都容易被他盯上。
柳永哲的這本警官證自然是假的。
柳永哲在網上下載了警官證的圖片,用搞攝影時學來的技術,把上面的證件照改成他自己的。
最扯淡的是,假證左邊的那個標志其實是美軍憲兵徽章,上面寫的英文是“United States Army Military Police”。
游走在違法邊緣的人大多都會做賊心虛,根本不會仔細看他的警官證,柳永哲就是利用這一點才能屢次得手。
偶爾也有人懷疑他的身份,那時柳永哲就會找個借口溜掉。
不過,柳永哲也不是隨時都能找到合適的敲詐目標,于是他便敲詐、盜竊兩手抓。
像他這樣的人,被警察逮捕的次數必然不會少。
1991年到2000年期間,柳永哲有近4年的時間都在獄中服刑。
柳永哲部分犯罪記錄。
2000年3月,他又一次被警方帶走了。
柳永哲這次的行徑更為惡劣——他冒充警察強奸未成年人。
2000年指認現場時的柳永哲。圖源:參考資料4
那次被捕后,柳永哲妻子向法院起訴離婚,還在獄中服刑的柳永哲沒有得到孩子的撫養權。
收到離婚通知書的那一刻,柳永哲的內心充滿恨意。
他覺得妻子,哦不,他覺得前妻背叛了他,心里瞬間燃起了熊熊怒火。
失婚,成了他決心殺人的導火索。
他決定殺掉前妻以平息內心的恨意。
可很快他又想到,如果前妻被殺,孩子就沒人照顧了。
一般人到這里慢慢就會平息憤怒,冷靜下來。
柳永哲不但沒有,還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——他決定不殺前妻,但要另外殺害1000個人來泄憤!
還在獄中的時候,柳永哲就在墻上寫著“出獄之后要殺掉無數個人”這類的話。
他認為前妻之所以背叛他,是因為他的經濟條件太差。
所以,他盯上了有錢人。
2003年9月11日,柳永哲出獄了。
他偏執的想法沒有絲毫改變。出獄后,柳永哲就租了間房子,思考起他的殺人大計。
為了確保不會失手,他還用狗作為試驗品。用刀捅了狗以后,狗并不會馬上死去,還會流著血逃竄。柳永哲聯想到用刀殺人,受害者也有逃跑呼救的可能。
幾番思量,柳永哲將一把鐵錘做了改良,作為兇器。
可大馬路上的行人那么多,看不出誰有錢;坐在高檔轎車里的人也不太方便他襲擊。
最終,柳永哲決定以住在高檔住宅為條件來選定作案目標。
出獄僅半個月,柳永哲就開始了這段殺戮之旅。
如上圖所示,柳永哲犯下的四起兇案,案發地點都在教堂附近。
柳永哲對神明也同樣有憤怒之心。
之前我們提到,柳永哲曾經數次入獄。他曾向神明祈禱——如果神明能夠保佑他不受懲罰,他以后一定會洗心革面,好好生活。
可是一個心存貪念還要和神明講條件的人,怎么可能得到庇佑呢?
當他因為盜竊罪而被判處10個月的有期徒刑后,他就記恨上了“根本毫無作用”的神明。
他選擇在教堂附近作案,也是因為他希望能讓人們明白“神明不能帶來庇佑”。
示意圖。圖源:《追擊者》
警方當時并不知道柳永哲的心理,甚至不太敢確定幾起案子是同一個人干的。因為柳永哲犯下的第四起案件,和之前的有些不同——他在案發現場縱火了。
那天中午,有附近的居民發現這棟房子冒出滾滾濃煙。當消防隊趕到現場后,不僅看到了屋里兩名慘死的死者,還發現了一名幸存者。
那是一個僅幾個月大的嬰兒,當時他被包裹在被子里,由于救援及時得以生還。
柳永哲之所以臨時決定在現場放火,是因為他在將現場偽裝成搶劫殺人案時,不小心劃破了自己的手。他怕警方會根據他留下的血跡找到他,索性在屋里點了火。
但警方也不是吃素的,他們逐漸發現了這四起命案的共同點。
首先,案發時間都在中午前后,這個時間段,年輕人往往都外出工作,家里只有老弱婦孺。
其次,案發地點都是被圍墻圍起來、沒有安保人員及安保裝置的小洋樓。兇手可以翻墻進入,作案時也不會被路人察覺。
另外,受害者的死因大多是被鈍器擊打頭部,造成重度顱腦損傷。
圖源:參考資料2
更重要的是,警方還找到了相同的足跡。
除了在第一案的現場發現的足跡太過模糊,不滿足比對條件外,其余三處案發現場里,警方都找到了明顯的足跡并且認定同一。
韓國警方進行的足跡比對,并非只看鞋底花紋,還要參考兇手的走路習慣,鞋底的磨損情況等等,所以這項證據還是很有說服力的。
可是,僅靠一個鞋印,很難找出兇手。
警方不得不從其他方面著手調查,比如查看監控視頻。
四處案發現場都沒有安裝監控,要不柳永哲也不會選擇這幾家作為作案目標了。
但在第四處案發現場的附近,還是有監控拍到了他……的背影。
監控拍下這道身影的時間和警方推斷的案發時間比較吻合。
那次柳永哲在作案時被濺到了血跡,為了避免引人注意,他就拿了受害者兒子的一件夾克外套穿上,也就是監控中他穿在身上的這件。
在這些證據出現后,警方決定發布通緝令。
警方不僅通過媒體公布了兇手的背影,還給出了大致的特征:
兇手應該是男性,大概二、三十歲,穿著一雙休閑皮鞋,隨身攜帶的背包里可能裝著作案工具。
警方的通緝和媒體的曝光,讓柳永哲暫停了作案。
他害怕了。
這次他只是被拍到背影,所以還沒有引起懷疑。要是他被拍到了正面,那警察肯定馬上就會找上門的。
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這個惡魔的殺戮之心又泛起了漣漪。
他已經殺人殺上了癮,反復回味作案過程讓他越來越難以克制殺心——他開始思考著新的殺人計劃。
不能作案的日子里,柳永哲靠著警方的報道和腦海中的記憶,不斷去回味作案時的快感和滿足感。
除了琢磨殺人的事兒,他還給自己找了些別的事情來做,比如通過電話聊天室排解內心的空虛。
為了裝一波,他編造了優越的家世背景。
2003年年底,即暫停作案后不久,他和聊天室里認識的姑娘小金奔現同居了。
不過這樣的日子并沒有維持多久。
2004年1月,警方在調查一起失竊案時,懷疑柳永哲和該案有關。小金當時和柳永哲關系密切、來往頻繁,也就成了警方詢問的對象。
這下不僅柳永哲編造的家世、學歷等謊言被拆穿了,小金還得知了他那相當精彩的犯罪前科。
就算他隱瞞離異、前科等情況是無意的,但學歷和家世背景總是他自己親口編造的謊話吧。作為一個男人,柳永哲不僅沒錢沒本事,還好逸惡勞、欺騙小金的感情,勸退妹子的幾大要素都快被他占全了。
小金要跟他分手,但他就是不同意。
柳永哲好不容易找到了個“玩具”,當然不愿就這么放過,他甚至還強奸了小金。
為了逃脫柳永哲的魔爪,小金換了電話號碼,連搬家都搬了兩次。
這惹怒了柳永哲,讓他起了殺她的心思。
不過柳永哲很清楚,既然警方會因為懷疑他盜竊就找上小金,要是小金死了,警方肯定會算到他頭上。
可是他想要宣泄心里對小金的恨意……于是,柳永哲決定繼續殺人。
柳永哲設想的新殺人計劃,和之前有了很大不同。
首先,柳永哲的作案目標變成了從事性服務行業的女性。
從事性服務行業的邊緣群體往往與外界隔絕,和家人、朋友的來往不多,流動性也比較大。
再加上這個行當本來就是違法的,所以她們失蹤之后,通常不會有人報案。
沒人報案,警方自然也不會展開調查,他也就不會被人懷疑。
直接去聲色場所作案太容易被人察覺,柳永哲當然不可能千里送人頭。所以他主要是通過不太正規的電話聊天室,約妹子在商店門口、賓館這類場合見面,之后再將人哄騙到自己家中。
這樣一來,就連負責電話接單的人也不清楚妹子的去向。
兩人完成交易之后,柳永哲會讓妹子到衛生間沐浴。
他早就把沐浴乳瓶上的按壓閥弄壞了。妹子埋頭鼓搗瓶子時,柳永哲已悄悄拿起鐵錘走到妹子的身后……
柳永哲選擇在家中作案,主要有兩個原因。
一是熟悉的環境,能給他帶來更多的安全感;
二是家里更為隱蔽,起碼之前被監控拍下的事情不會再發生,風險系數大大降低。
不過從事性服務行業并不是他選擇目標的唯一條件,要是來交易的妹子個頭高,或者胖一些,他就會取消交易。
只有對方體型嬌小,他才更容易控制對方,而且肢解起來也不會太辛苦。
沒錯。新一輪的殺人,他在肢解尸體后才棄尸。
如果柳永哲能把放在作案的精力都花在學習上,肯定會有所作為。
結果他把這股勁兒都用來思考作案手法了。為了更利索地處理尸體,柳永哲研究過人體結構,甚至學習了解剖學。
他還前往醫院拍了X光片,以便和書上的內容相互結合,提高他的肢解技術。
柳永哲畫下的肢解圖。
柳永哲冷酷無情、手段殘忍……可據他所說,他在衛生間肢解尸體時也會覺得害怕。
每當這個時候,他就會戴上耳機聽MP3,借電影《哥倫布傳》的插曲《Conquest of Paradise(征服天堂)》來克服內心的恐懼。
這首曲子氣勢磅礴,慷慨激昂,常常出現在一些熱血的影視作品中。
為了了解柳永哲的想法,我專門看了這部1992年的老電影。
《Conquest of Paradise》在哥倫布帶領人們發現新大陸、并創建理想城時出現。
或許對于柳永哲來說,他的所作所為和那一幕不謀而合,都是不惜一切代價開啟新篇章。
他想要推翻這個“神明受到敬仰”的世界,建立新的秩序。
另外,我在影片中還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地方。
工人拿著鐵錘敲擊鉚釘。圖源:《哥倫布傳》
說不定,柳永哲選擇兇器的靈感也是源于這部影片。
總之,柳永哲這一次又用鐵錘陸續殺害了11人。
他甚至準備了100根橡皮筋,用來綁起受害者的頭發,還將切下的頭顱掛在衛生間的掛鉤上,以便讓血水流干。
然后,他把碎尸裝進黑色垃圾袋里,一同被打包的還有泡菜。
這些泡菜的味道很大,可以掩蓋尸體的腥臭味。
打車前往棄尸地點附近時,他就借著送泡菜的名義騙過出租車司機。
為了避免下一次埋尸時挖到之前埋過的地方,他還會在埋尸之后,放上一個飲料瓶蓋作為標記。
這些受害者幾乎都被肢解成了16至18塊,指紋也都遭到了破壞。
其中一具尸體遭到嚴重損毀,據說是因為死者的名字和小金一樣。
原本按照柳永哲小心謹慎的做法,警方很難找上他,可他的自作聰明卻讓他露出了馬腳。
2004年7月,柳永哲用一名受害者的手機打電話,進行皮肉交易。
為了不引起對方注意,他刻意聯系了其他的“皮肉交易店”。
但這兩家店,背后其實是同一個老板。
這個老板,已經發現手下有妹子失蹤。
得知有人用她的電話來下單后,他猜測妹子遭到了綁架,隨即聯系了熟識的警察。
面對找上門的警方,柳永哲最初辯稱手機是自己撿來的,但在警方發現他錢包里有一條女性佩戴的腳鏈后,他竟然供述了自己殺人的罪行。
他當然不是突然良心發現,而是在投機。他想讓警方掉以輕心,然后趁機逃跑。
他成功了。
他迅速回到住處,把作案工具分別丟到附近的幾處垃圾桶,避免警方有足夠的證據來指控他。
柳永哲逃跑后,警方搜尋了許久也沒有收獲。考慮到柳永哲的作案目標和性交易有關,于是在紅燈區周邊進行了嚴密的搜查。
柳永哲這次沒有跑掉,他被逮捕了。
警方找到了他費盡心思丟棄的作案工具,也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很多根本來不及收拾的痕跡。
他家衛生間被噴灑了魯米諾試劑后,屋子里出現了大面積的刺眼藍光,就連天花板也沒有幸免。
衛生間的排水口尤其明顯。圖源:參考資料2
除了富人案8名受害者以及性服務行業11名受害者外,警方還發現了一名男性受害者。
那是2004年4月的一天。柳永哲跟大多數時候一樣,因為沒錢花而決定找人勒索。
很快他就鎖定了勒索的目標——一個銷售違禁光碟及藥物的攤販安某。
和以往的套路一樣,柳永哲假冒警察給安某戴上手銬,兩人一起上了安某的面包車。
像安某這樣常年游走在違法邊緣的人,經常都要和警察打交道。安某很快察覺到柳永哲和以往接觸過的警察不太一樣。
眼看自己的把戲被揭穿,柳永哲決定殺人滅口。
他不僅殺了安某,還砍下安某的雙手并丟進大海。之后,他又將面包車引燃。
圖源:參考資料2
安某的尸體被人發現時早已面目全非了。
2004年12月,柳永哲因為敲詐勒索、偽造文書、盜竊、故意殺人等等一系列犯罪行為,而被判處死刑。
當然,因為韓國1997年后就已停止死刑執行,所以直到現在,柳永哲還作為死刑犯蹲在監獄里。
柳永哲的罪行不僅讓韓國人民感到恐懼,就連干了多年的刑警和側寫師也為之震驚。
從表面上看,柳永哲的作案動機是為了報復前妻和前女友,但如果我們了解了柳永哲的經歷和他處事時的細節,就能發現“報復”只是一個借口。
他真實的目的,就是借殺人來獲得內心的滿足感。
我認為,造成他這種變態心理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。
第一個方面,原生家庭造成了柳永哲前半生的悲劇。
柳永哲的父母在他小時候就離婚了,他和哥哥跟隨父親一起生活,主要是繼母照顧他們。
繼母常常對他們暴力相待,這使柳永哲缺乏與家人之間的正常溝通,不懂正常的人際交往,只知道用暴力來解決問題。
而且柳永哲的家庭條件不太好,這也讓他在同學面前感到自卑,開始用一些幼稚的手段來掩藏自己的弱點。
譬如面對媒體時,他像救世主一般用勸誡的口吻勸導女性不要隨意賣身,希望有錢人能夠醒悟——他只是在給自己的殘忍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再比如,他在寫給節目組的信里畫上彩色的圖案,是想要隱藏自己色弱的事實。
我覺得這些行為反倒是說明了他內心其實極度敏感和脆弱。
中學時期,柳永哲的父親去世了。即便他后來跟隨母親一起生活,但這種自卑和敏感依舊如影隨形。
他沒有辦法正常融入校園生活,再加上學業上受到打擊,終于還是在高中時期輟學了。
他產生變態心理的第二個原因,是在他輟學后的社會經歷。
即便學歷不高,也不代表他不能走得更遠。但他發現收入不穩定時并沒有想著提升自己,而是打起了歪心思。
冒充警察敲詐勒索、盜竊……當一個人把犯罪當成謀生的手段后,犯罪行為就會變成他的日常生活習慣。
這種心態會對一個人造成很大的改變,譬如對社會規則、法律的輕視、無視,又或者是對“習慣”的更高追求。
這個心理轉變的過程中,其實也還有法律、社會規則、家庭,等等,在拉扯他。
從他曾向神明祈求躲過牢獄之災時就能看出,他心里對法律還有畏懼。
他腦子里那根緊繃的弦,從妻子提出離婚的那一刻,啪,斷了。
他的潛意識里,認為自己反正一無所有了,沒有必要再進行自我控制。甚至于,曾經壓抑的內心,也在這一瞬間爆發出來,反噬了他的理智。
這一刻,他覺得自己高于一切規則甚至神明。
譬如,他帶著炫耀的口吻表示自己吃過部分內臟。
當然這一點警方并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,只有他自己的供述。
我個人覺得可信度不太高,就像警方最初找上他時,他說自己殺了30個人,但有部分案件已經被證實,兇手另有其人。
再例如,他說他家的浴室門檻是決定那些女受害者生死的分界線,好似他可以隨意掌控別人的命運。
我想,柳永哲表現出的這種高高在上,恰好是在給自己的無能做掩飾。
真正的他,只是一個婚姻破裂、事業失敗、自制力差的Loser。
就像他曾表示,一擊致命是他給予受害者的關懷,希望他們不要死得太過痛苦。
而我看到的是,他害怕自己會失手,恐于承擔翻車的結果。
可笑的是,哪怕時隔18年,他依舊戴著這些幼稚又可笑的偽裝,繼續在監獄里自欺欺人地活著。